本報訊 (記者 李凌翌) 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瞭解到,成都被正式確定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目前正在研究相關試點方案。
  據瞭解,4月1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確定成都和北京、上海、深圳、黃石、淮安6個城市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記者瞭解到,日前,對共有產權住房的管理和使用等,《四川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有明確說明。目前該條例草案已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正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據瞭解,該條例草案規定,共有產權住房將和公共租賃住房,共同構成我省保障性住房。而經濟適用房將被涵蓋在共有產權住房內。
  根據條例草案定義,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優惠支持社會資本投資,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保障對象出售的,政府或投資人與保障對象按份共有住房物權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
  據瞭解,共有產權住房,將市場機制引入住房保障制度,滿足低收入家庭的購房需求。而目前成都已建立起以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為內容的梯度住房保障體系,而這個體系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根據不同的經濟收入水平,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保障辦法,使形形色色的住房需求有一個全面的解決方案,讓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對象都能“對號入座”。
  據瞭解,目前,成都正在探索制定共有產權住房的相關方案,而業內人士認為,共有產權將更有利於讓保障房到達最需要的人手裡;和以行政手段分配相比,市場機制下的共有產權住房將有更高的配置效率。  (原標題:成都被正式確定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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