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已婚男
  為啥在派出所門口“耍”長刀
  原來花重金欲俘獲“女神”芳心,不料落得個人財兩空
  □通訊員 周餘麗 陳軍
  本報記者 李攀
  早報訊 本來家中已有一個嬌妻,卻又看上了新來的90後同事,為了俘獲芳心,在台州打工的重慶人田某狠下心,花了四個月工資,給心中“女神”買了重禮。沒想到,結果是“人財兩空”。為了要回禮物,他竟然在派出所門口亮出了30釐米長的尼泊爾刀。
  今年31歲的重慶人田某,在台州天台一家足浴店打工。幾年前,他結識了小7歲的同事張某,兩人“閃婚”領證,生下一女。
  去年底,店里來了一個新同事許某,雲南人,20歲出頭,田某一看就被吸引住了,把她視為心中的“女神”,他頻頻約許某吃飯、逛街示好。不過,許某知道對方已婚,且妻子還是自己同事,於是想盡辦法避開田某。
  眼看快一年過去了,自己還沒有“得手”,田某著急了,決心發起一次“總攻”。今年10月12日,田某將許某約到了一家老字號珠寶店,稱要送她一件禮物,店里的商品隨便挑。
  許某為斷了田某的念頭,有意挑了一條30多克重,價值近一萬元的黃金項鏈,這些錢相當於田某四個月的工資。
  儘管心裡非常“肉痛”,不過田某還是咬咬牙買了下來。但他沒想到,剛出店門,許某就以有事為由,上了一輛車,揚長而去。
  下午,田某打了十幾個電話,發了不知多少條短信,都聯繫不上“女神”,田某覺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騙,他決定報複。
  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稱,許某花言巧語騙了自己的家傳寶貝。民警立即著手瞭解,叫來許某及店老闆,這才真相大白。民警告訴田某,這屬於自願贈送的範疇,雙方應自行協商解決。
  當天傍晚,田某和許某在派出所門口相遇,許某發現田某的手一直放在背後,好像藏著什麼東西,而且表情猙獰,她撒腿跑向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趕出來拽出田某的雙手發現,他手裡正拿著一個盒子,裡面有把長30釐米長的尼泊爾刀。
  “也並不是要她的命,就是想要回項鏈,要麼讓她和我好。”在被民警抓住訊問時,田某說。
  由於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田某被天台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三天的處罰。
  (原標題:為啥在派出所門口“耍”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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